发布日期:2020-06-12 16:51 浏览次数:
5月15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公布最新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
截至2020年5月14日24时,辽宁省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增至52家。另外,沈阳海关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技术审核,其检测结果与辽宁省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予以互认。(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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